北京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2023-05-10 14:56:27

4月10日,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开始向城乡居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从现在起,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中心或者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期限延长至十二月十日。

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支付标准与去年保持不变。最低标准是每年1000元,最高标准是每年9000元。城乡居民可以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选择1000元和9000元的支付标准。

全市还将继续满足向投保人支付补贴的条件,分为四个等级:选择支付最低标准和2000元(不包括)标准,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不包括),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为最高支付标准,每人每年补贴150元。通过支付更多的费用和给予更多的补贴,我们应该引导和鼓励被保险人多付、多领,以提高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据了解,年满16岁,不上学,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政府机构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的4月1日至12月10日为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期。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可将全部保险费存入本人开立的特别存折,并支付当年的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新投保人还需要在预扣款银行开立一个特别账户。目前,全市共有三家预支银行,即北京银行、北京招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投保人在东城、西城或者经济开发区的,应当在北京银行开立帐户,在北京其他地区的北京农业商业银行开立。此外,北京各地的投保人还可以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

开户后,投保人应携带存折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帐簿,并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中心或村委会签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议。在被保险人信息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本协议长期有效,第二年直接获取前一年的信息。

据悉,到2017年底,全市有2131万城乡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中866000人接受了治疗。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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