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2023-05-10 14:56:27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保险监督局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建议合格城市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此外,山西将废除大病保险补偿办法,个人在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目录中每人支付1万元以上。大病保险基金统一缴纳比例为75%,一年内参保大病保险基金最高金额为400000元。

同时,通知指出,各统筹区域应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放开商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业务。通过招标,选择商业保险公司在基本医疗保险诊所办理慢性病,对农村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审计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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