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80%

2023-05-10 14:56:27

昨天,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省调整了医疗保险政策,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总费用平均报销率提高到80%,比调整前增加了15%,使2600万城乡投保人受益。

调整后,山西省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实行了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同时,山西省废除了以前的大病保险补偿办法,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目录中的个人自己支付一万元以上,大病保险费统一支付百分之七十五,一年内被保险人的大病保险费最高支付额为400000元。全年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指导的最高限额为70000元,第二次以后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的起始支付标准比现行的开始支付标准低50%。

调整后,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开始支付标准,支付比例实行省统一标准。具体标准为3A级医院(一级收费标准):省外医院起跑线1500元,缴费比例55%,省市医院起跑线1000元,缴费比例60%。三级、甲类医院(二级收费标准):省、市级医院开工线500元,缴费比例70%,县级医院开工线400元,缴费比例75%。二级及以下医院(三种收费):起跑线100元,缴费率85%。

此外,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目录也由1500家扩大到2800多家,指定医疗机构从2000多家增加到70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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